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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
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、幕墙工程验收应在建筑物完工(不包括二次装修)后进行,验收前应将其表面擦洗干净。2、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:(1)设计图纸、文件、设计修改和材料代用文件;(2)材料、构件出厂质量证书,型材试验报告、结构硅酮密封胶相容性和粘结力试验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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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

  1、幕墙工程验收应在建筑物完工(不包括二次装修)后进行,验收前应将其表面擦洗干净。

  2、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:

  (1)设计图纸、文件、设计修改和材料代用文件;

  (2)材料、构件出厂质量证书,型材试验报告、结构硅酮密封胶相容性和粘结力试验报告;

  (3)隐蔽工程验收文件;

  (4)施工安装自检记录。

  3、幕墙工程质量应按观感检验和抽样检验进行检验。以一幅幕墙为检验单元,每幅幕墙均应检验。

  4、幕墙工程观感检验,应按下列八点要求进行:

  (1)明框幕墙框料应竖直横平;幕墙分格玻璃拼缝应坚直横平,缝宽应均匀,并符合设计要求。

  (2)玻璃的品种、规格与色彩应与设计相符,色泽应基本均匀,铝合金料不应有析碱、发霉和镀膜脱落等现象。

  (3)玻璃的安装方向应正确。

  (4)金属材料的色彩应与设计相符,色泽应基本均匀,铝合金料不应有脱膜现象。

  (5)铝合金装饰压板,表面应平整,不应有肉眼可察觉的变形、疲纹或局部压碾等缺陷。

  (6)幕墙的上下边及侧边封口、沉降缝、伸缩缝、防震缝的处理及防雷体系应符合规范。

  (7)幕墙隐蔽节点的遮封装修应整齐美观。

  (8)幕墙不得渗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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